甘發改價格〔2020〕444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蘭州新區經發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994號),現就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繼續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
二、具體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相關電網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對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性,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確保政策平穩實施,構建政策落地“最優一公里”。
(二)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轉供電收費政策規范轉供電主體收費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0〕347號)精神,全面系統組織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增加企業獲得感。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28日